導讀 關于法的效力指的是,法的效力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根據(jù)張明楷教授的
關于法的效力指的是,法的效力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根據(jù)張明楷教授的定義:法的效力是指即法的約束力的通稱。
2、凡具有法的約束力的事物即具有法的效力。
3、從效力淵源上分,又分為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4、前者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后者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5、從法的效力對象、時間、范圍上分,分為具體效力和一般效力。
6、一般效力指:把法的效力作為整體來看,看得出法的效力有時間,空間,對象三個要素構成法的約束力。
7、具體效力是指,每個法或者法律文件規(guī)定的具體事項的效力。
8、法理學的法的效力是指一般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時間、空間、對象三要素構成的法的約束力。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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