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關于春秋時代鄭國,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chǎn) ldquo 鑄 ()于鼎 以為國之常法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
關于春秋時代鄭國,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chǎn) ldquo 鑄 ()于鼎 以為國之常法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鄭國的子產(chǎn)將鄭國的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向全社會公布。
2、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史稱“鑄刑書”。
3、 晉國“鑄刑鼎”(趙鞅,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春秋時期較早指定成文法的國家是楚國。
4、第一次在楚文王時期(前689——前677)年制定了《仆區(qū)法》。
5、此后晉國、宋國也相繼制定了成文法。
6、 以上成文法雖然制定于春秋早期,但是沒有公諸于眾。
7、到春秋后期,成文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進一步增強,公布成文法的活動尤以鄭、晉兩國最有代表性。
8、公元前536年(鄭簡公三十年),鄭國執(zhí)政子產(chǎn)“鑄刑書于鼎、以為國之常法”(見:《左傳.昭公六年》)。
9、這是中國古代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在成文法的公布活動及其論爭過程中,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法家勢力日漸壯大并走向成熟,“法治”精神得以張揚,思想領域的斗爭被法家逐步引向法律實踐,從而加速了體現(xiàn)“事斷于法”原則的封建法律制度取代以法律秘密主義為特征的奴隸制法律制度的歷史進程。
10、其后隨著戰(zhàn)國時期變法派在各國的法制變革,舊的法律制度趨于全面瓦解、終結,新的法律制度得以最終確立。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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