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庭審理行政案件應當分為幾個階段審理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行政訴訟庭審的七個環(huán)節(jié)分別是:開庭前準備階段。
2、準備事項主要有:(1)召開合議庭準備會議。
3、(2)傳喚、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4、(3)公告。
5、2.出庭情況審查階段。
6、3.法庭調(diào)查階段。
7、當事人在法庭上有權提出新的證據(jù),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調(diào)查或者勘驗,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8、如果合議庭認為案件事實已經(jīng)查清,審判長即可宣布法庭調(diào)查結(jié)束,進入辯論階段。
9、4.法庭辯論階段。
10、5.合議庭評議階段。
11、6.公開宣判階段。
12、行政案件無論是否公開審理,都應當公開宣判。
13、7.閉庭。
14、由審判長宣布閉庭。
15、拓展資料: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
16、它對保障一個國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確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利免受行政權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17、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有:1.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原則2.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3.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4.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5.使用民族語文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6.辯論原則7.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原則8.人民檢察院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參考資料:行政訴訟百度百科。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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