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樣板,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李宜普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 (2) 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 (3) 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4、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 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5、 (2) 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6、 (3) 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7、 (4) 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8、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 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 (2)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10、 (3) 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11、 (4) 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
12、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3、 (5)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4、 (6)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15、 (7)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6、 (8)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7、 (9)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8、 (10)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9、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0、 2) 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21、 3) 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22、 (12) 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23、 1) 一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wèi)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4、 2) 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5、 3) 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6、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yè),按一級動火手續(xù)上報審批。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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