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仲裁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的法定期間。
2、即當事人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如果不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就喪失了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3、仲裁時效分為普通仲裁時效和特殊仲裁時效。
4、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普通仲裁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則不予保護。
5、特殊仲裁時效是指普通仲裁時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時效。
6、例如,合同法第129條的規(guī)定,因國際貸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
7、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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