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分包與轉包有什么區(qū)別?是否都合法?,工程分包與轉包的區(qū)別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2、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分包必須取得發(fā)包人的同意; ?。?)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3、 轉包則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
4、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guī)定。
5、實踐中,常見的轉包行為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別人; 另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即變相的轉包。
6、但不論何種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7、工程施工可以進行分包,但絕對不允許轉包。
8、《建設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第17條規(guī)定:轉包工程,是指建筑施工單位以贏利為目的,將承包的工程轉交給其他的施工單位,不對工程承擔任何技術、質量、經濟、法律責任的行為。
9、比如:建筑企業(yè)將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從中提取回扣者;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再次包給其他施工單位者。
10、認定是否轉包合同,主要看是否承包人將其對應業(yè)主的全部義務分攤;還要看承包人是否提取了所謂的管理費,而不參與工程施工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如技術、質量等)。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