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軍機處的影響和作用,軍機處的影響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職能軍機處,清代官署名。
2、亦稱“軍機房”、“總理處”。
3、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樞權力機關。
4、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內(nèi)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于隆宗門內(nèi)設置軍機房,選內(nèi)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
5、十年(1732),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6、機處成立后,議政王大臣會議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廢止了,內(nèi)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于軍機處辦理。
7、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
8、軍機處初設時,所掌僅限軍務。
9、《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序》說:“初只承廟謨商戎略而已。
10、”但以后事權逐漸擴大,以至軍國大計莫不總攬。
11、其具體職掌有如下幾方面: 一、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折文書的處理。
12、 二、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系衙門議奏。
13、特交的,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14、 三、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擬定,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擬。
15、軍機大臣可在軍機處提訊,也可使用刑訊。
16、應刑訊時,選用內(nèi)務府公所或于步軍統(tǒng)領衙門進行。
17、凡秋審案件,軍機大臣也參預。
18、 四、重要文武官員之任免及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將軍、都統(tǒng)、駐各邊疆地區(qū)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官員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交皇帝選擇任用。
19、遇科考,也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奏請皇帝選用。
20、復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閱卷官。
21、 五、考查行軍之山川、道里與兵馬錢糧:凡有行軍,軍機處根據(jù)有關圖書,考查山川險要,道里遠近,如系邊遠地區(qū),圖書中沒有記載的,要考查新舊檔案并加諮訪。
22、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簡明確數(shù)備查。
23、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即時呈遞。
24、 六、軍機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欽差”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一些政事。
25、2、特點軍機處 - 保密制度、軍機處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guī)定,值日章京。
26、凡本日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一換,謂之“清檔”。
27、凡發(fā)交之折片,由內(nèi)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為一束,每半月為一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柜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柜”。
28、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后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29、 軍機處的建立,標志著我國封建君主集權的進一步強化。
30、軍機處 - 辦事效率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
31、根據(jù)內(nèi)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fā)詔旨,都是經(jīng)過層層機構,輾轉(zhuǎn)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
32、軍機處則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
33、3、歷史意義:軍機處的設立,是清王朝對中央行政機構的一次重大變革,表現(xiàn)出清代前期政治制度高度集權的趨向。
34、軍機處成立以后,逐漸代替了清建國以來所依靠的滿洲親王,貝勒參預議政的制度,廢除了議政處;同時也削弱了內(nèi)閣參預國政的權力。
35、軍機處以“君權附庸”的地位.望及時采納!。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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