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地理標志商標申請辦理指引,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條件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qū),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qū)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2、 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
3、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yōu)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yè)的發(fā)展。
4、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原則: 1.主體資格 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進行申請的,主體單位應該由該地理標志范圍內的成員組成。
5、 2.有關部門批準 申請人在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時,應附送該地理位置管轄的人民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6、 3.地理標志所在地 如果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所指的商品并非源于所表示的地區(qū),有可能誤導消費者的,商標局將不予注冊,但已經善意取得的不會被注銷。
7、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yè)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提供該商標在其原屬國有效的證明。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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