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并存?zhèn)鶆粘袚兔庳煹膫鶆粘袚?,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并存的債務承擔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并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是指原債務人并沒有脫離原債務的關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債務關系中來,并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債務。
2、嚴格地講,這并非債務主體變更,而是增加債務人的人數(shù)。
3、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債務人增加,成為多數(shù)債務人的債。
4、總的原則,第三人加入后,與債務人之間成立連帶關系,對同一債務負連帶責任。
5、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也可以徑直向第三人請求履行義務。
6、 可見,并存的債務承擔,原債務人仍留在債的關系中,加入的新債務人增強了對債權人的償債能力,所以此種債務承擔并不會損害債權人利益,反而對債權人有利,所以原則上不以債權人的同意為必要。
7、例如:乙欠甲10萬元,經(jīng)乙和丙協(xié)商,丙同意愿意和乙一起承擔10萬元債務,乙并不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即仍然對甲承擔還款責任,這種情況下,乙和丙同為甲的債務人,共同承擔10萬元的債務,因為該行為對債權人甲是有利無害的,因此原則上不需要債權人甲的同意。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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