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關于法的淵源名詞解釋,法的淵源名詞解釋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法律淵
關于法的淵源名詞解釋,法的淵源名詞解釋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法律淵源是一個歧義較多的法學基本范疇從語源上看,法律淵源(sourceoflaw)演化于羅馬法的fontesjuris,原意是指“法的源泉”。
2、在大陸法系國家,法律淵源詞義的分歧不象英美法系國家那樣突出,比較一致的意見是,法律淵源乃指法律的效力淵源,因此,制定法、習慣法和條約,就往往被宣布為法律唯一的淵源。
3、8我國法學界關于法律淵源的理解,大體上有兩種觀點。
4、一種觀點認為法律淵源即指法律的效力淵源。
5、9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法律淵源有實質意義上的淵源和形式意義上的淵源之分,前者是指法的來源、發(fā)源、源泉、根源等而言,亦即法的內容導源、派生于何處、發(fā)生原因為何,也就是說法律內容的最終決定力量,通常即指法的經濟根源;后者是指法律規(guī)范的創(chuàng)制方式或外部表現(xiàn)形式,如法律、法規(guī)、習慣、判例、命令、章程等。
6、但是你這里來看,說的是效力淵源。
7、至于單行法,是指一些單行條例,一般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就主要是單行法的模式,這與大陸法系制定法典的做法是相對的。
8、就如同稅收單行法是就某一類納稅人,某一類征稅對象或某一類稅收問題單獨設立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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