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其他事宜還是其它事宜的用法,事宜和事項的區(qū)別和用法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
2、函是一種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級機關 。
3、函作為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范圍相當廣泛。
4、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
5、在適用的內(nèi)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隸屬機關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于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準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tǒng)計數(shù)字等。
6、此外,函有時還可用于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fā)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
7、不過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8、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
9、用來發(fā)布法規(guī)、規(guī)章,轉發(fā)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
10、通知,一般由標題、主送單位(受文對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組成。
11、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zhí)行的公文。
12、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fā)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fā)布規(guī)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zhí)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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