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決定,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及海南島(1988年劃為海南經濟特區(qū))對外開放。開放城市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劃定有明確地域界限的區(qū)域,興辦新的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在那里集中開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經營的企業(yè)與中外合作的科學研究機構。 到1997年底,中國的沿海開放城市有:大連、秦皇島、天津、青島、煙臺、威海、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防城港。 到2005年,據一份統(tǒng)計資料顯示:中國沿海開放城市系指上海、天津、大連、秦皇島、青島、煙臺、威海、連云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共15個城市;經濟特區(qū)城市系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4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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