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記入哪個科目,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記入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確定的入賬價值)貸:遞延稅款資本公積銀行存款(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國家稅務總局《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允許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
2、而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固定資產應該計提折舊。
3、這樣就造成稅法與會計制度的不一致,會計上必須用遞延稅款來調節(jié)。
4、這與接受捐贈原材料等存貨會計處理及原因是一樣的。
5、【現(xiàn)舉例說明】某企業(yè)接受捐贈固定資產一臺,價值100萬元,假設規(guī)定按10年計提折舊,不考慮殘值和清理費用,所得稅稅率33%,當年年底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企業(yè)除折舊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6、該企業(yè)接受捐贈時會計分錄為:借:固定資產1000000貸:遞延稅款330000資本公積670000每年計提折舊時,會計分錄為:借:制造成本(或其他)100000貸:累計折舊100000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會計利潤+不允許扣除的項目或費用=1000+10=1010(萬元)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1010×33%=333.3萬元企業(y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借:所得稅3300000(10000000×33%)遞延稅款33000(100000×33%)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333000上筆遞延稅款330000元分10年攤完,來調整按會計利潤與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交納的所得稅之間的差額。
7、若企業(yè)不接受捐贈或會計處理不計提折舊,則會計利潤為1000+10=10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一致,應交所得稅=1010萬元×33%=333.3萬元,與接受捐贈且計提折舊時應交所得稅金額一樣。
8、由此可以看出,接受捐贈通過“遞延稅款”科目核算,并沒有使應交稅金增加或減少,而且把會計制度規(guī)定和稅法銜接起來。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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