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協議有法律效益,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
2、合法生效的前提是夫妻倆辦理完畢離婚手續(xù)。
3、 離婚協議是指經法律保護的具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了適當處理,協商一致后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
4、因此,離婚協議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8條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6、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7、” 第9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8、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9、” 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10、因此,對一方不支付補償款的行為,另一方應依法向法院起訴。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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