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你好,要公布二十日;以下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四條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2、 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與本網站立場無關。財經信息僅供讀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