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簽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合同的內容由簽合同的雙方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ㄒ唬┊斒氯说拿Q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shù)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2、 具體分析解釋如下: ?。ㄒ唬┊斒氯说拿Q或者姓名和住所。
3、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
4、合同中如果不寫明當事人,誰與誰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發(fā)生糾紛也難以解決,特別是在合同涉及多方當事人的時候更是如此。
5、合同中不僅要把應當規(guī)定的當事人都規(guī)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規(guī)定準確、清楚。
6、 (二)標的。
7、標的是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
8、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
9、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關系無法建立。
10、 合同的種類很多,合同的標的也多種多樣: 1.有形財產(chǎn)。
11、有形財產(chǎn)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
12、如依不同的分類有生產(chǎn)資料與生活資料、種類物與特定物、可分物與不可分物、貨幣與有價證券等。
13、 2.無形財產(chǎn)。
14、無形財產(chǎn)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智力成果。
15、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技術秘密等。
16、 勞務。
17、勞務指不以有形財產(chǎn)體現(xiàn)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
18、如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運輸行為,保管與倉儲合同中的保管行為,接受委托進行代理、居間、行紀行為等。
19、 3.工作成果。
20、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chǎn)生的、體現(xiàn)履約行為的有形物或者無形物。
21、如承攬合同中由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設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設項目,技術開發(fā)合同中的委托開發(fā)合同的研究開發(fā)人完成的研究開發(fā)工作等。
22、 合同對標的的規(guī)定應當清楚明白、準確無誤,對于名稱、型號、規(guī)格、品種、等級、花色等都要約定得細致、準確、清楚,防止差錯。
23、特別是對于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chǎn)、勞務、工作成果等更要盡可能地描述準確、明白。
24、訂立合同中還應當注意各種語言、方言以及習慣稱謂的差異,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25、 (三)數(shù)量。
26、在大多數(shù)的合同中,數(shù)量是必備條款,沒有數(shù)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27、許多合同,只要有了標的和數(shù)量,即使對其他內容沒有規(guī)定,也不妨礙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28、因此,數(shù)量是合同的重要條款。
29、對于有形財產(chǎn),數(shù)量是對單位個數(shù)、體積、面積、長度、容積、重量等的計量;對于無形財產(chǎn),數(shù)量是個數(shù)、件數(shù)、字數(shù)以及使用范圍等多種量度方法;對于勞務。
30、數(shù)量為勞動量;對于工作成果,數(shù)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數(shù)量。
31、一般而言,合同的數(shù)量要準確,選擇使用共同接受的計量單位、計量方法和計量工具。
32、根據(jù)不同情況,要求不同的精確度,允許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損率等。
33、 (四)質量。
34、對有形財產(chǎn)來說,質量是物理、化學、機械、生物等性質;對于無形財產(chǎn)、服務、工作成果來說,也有質量高低的問題,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35、對于有形財產(chǎn)而言,質量亦有外觀形態(tài)問題。
36、質量指標準、技術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藝等,一般以品種、型號、規(guī)格、等級等體現(xiàn)出來。
37、質量條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贅言的,許許多多的合同糾紛由此引起。
38、合同中應當對質量問題盡可能地規(guī)定細致、準確和清楚。
39、國家有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40、如有其他質量標準的,應盡可能約定其適用的標準。
41、當事人可以約定質量檢驗的方法、質量責任的期限和條件、對質量提出異議的條件與期限等。
42、 ?。ㄎ澹﹥r款或者報酬。
43、價款或者報酬,是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所付代價的貨幣支付。
44、價款一般指對提供財產(chǎn)的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如在買賣合同的貨款、租賃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45、報酬一般是指對提供勞務或者工作成果的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費、保管合同與倉儲合同中的保管費以及建設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費、設計費和工程款等。
46、如果有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要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47、價格應當在合同中規(guī)定清楚或者明確規(guī)定計算價款或者報酬的方法。
48、有些合同比較復雜,貨款、運費、保險費、保管費、裝卸費、報關費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費用,由誰支付都要規(guī)定清楚。
49、 (六)履行期限。
50、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規(guī)定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
51、履行期限直接關系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合同是否按時履行或者遲延履行的客觀依據(jù)。
52、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時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時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
53、不同的合同,對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時計,可以以天計,可以以月計,可以以生產(chǎn)周期、季節(jié)計,也可以以年計。
54、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確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確定的。
55、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體含義是不同的。
56、買賣合同中賣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貨的日期、買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履行期限是指從起運到目的地卸載的時間,工程建設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從開工到竣工的時間。
57、正因如此,期限條款還是應當盡量明確、具體,或者明確規(guī)定計算期限的方法。
58、 (七)履行地點和方式。
59、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地點。
60、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點有不同的特點。
61、如買賣合同中,買方提貨的,在提貨地履行;賣方送貨的,在買方收貨地履行。
62、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在建設項目所在地履行。
63、運輸合同中,從起運地運輸?shù)侥康牡貫槁男械攸c。
64、履行地點有時是確定運費由誰負擔、風險由誰承擔以及所有權是否轉移、何時轉移的依據(jù)。
65、履行地點也是在發(fā)生糾紛后確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轄的依據(jù)。
66、因此,履行地點在合同中應當規(guī)定得明確、具體。
67、 履行方式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具體做法。
68、不同的合同,決定了履行方式的差異。
69、買賣合同是交付標的物,而承攬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
70、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時期內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71、運輸合同按照運輸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公路、鐵路、海上、航空等方式。
72、履行方式還包括價款或者報酬的支付方式、結算方式等,如現(xiàn)金結算、轉帳結算、同城轉帳結算、異地轉帳結算、托收承付、支票結算、委托付款、限額支票、信用證、匯兌結算、委托收款等。
73、履行方式與當事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應當從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詐等方面考慮采取最為適當?shù)穆男蟹绞?,并且在合同中應當明確規(guī)定。
74、 (八)違約責任。
75、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76、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
77、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關合同的法律對于違約責任都已經(jīng)作出較為詳盡的規(guī)定。
78、但法律的規(guī)定是原則的,即使細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顧到各種合同的特殊情況。
79、因此,當事人為了特殊的需要,為了保證合同義務嚴格按照約定履行,為了更加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80、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
81、解決爭議的方法指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對合同條款發(fā)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
82、解決爭議的途徑主要有:一是雙方通過協(xié)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進行調解,三是通過仲裁解決,四是通過訴訟解決。
83、當事人可以約定解決爭議的方法,如果意圖通過訴訟解決爭議是不用進行約定的,通過其他途徑解決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約定。
84、依照仲裁法的規(guī)定,如果選擇適用仲裁解決爭議,除非當事人的約定無效,即排除法院對其爭議的管轄。
85、但是,如果仲裁裁決有問題,可以依法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申請法院不予執(zhí)行。
86、當事人選擇和解、調解方式解決爭議,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轄,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