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法言法語是執(zhí)法部門或法律工作者表述的程式化的法律專業(yè)用語,其特點是注意含義精確而不考慮生動效果。法律語言,是指法律工作者在立法、司
法言法語是執(zhí)法部門或法律工作者表述的程式化的法律專業(yè)用語,其特點是注意含義精確而不考慮生動效果。法律語言,是指法律工作者在立法、司法等實踐工作中所使用的特殊專業(yè)語言。法律語言的內涵可概括為:(包括立法、司法和法律科學闡釋)中具體運用的語言,是一種有別于日常語言的技術語言。換言之,法律語言是民族共同語在長期的法律科學和法律實踐中逐步形成的、服務于一切法律活動而且具有法律專業(yè)特色的一種社會方言,是在法制發(fā)展過程中。按法律活動(立法、司法、法律科研)的要求逐步磨礪、逐步構建的一種有別于日常語言的“技術語言”,是全民語言的一個社會功能變體。它包括表述各種法律規(guī)范的立法用語和為訴訟活動、非訴訟的法律事務服務的司法用語。司法用語又表現(xiàn)為司法口語和司法書面語。司法書面語主要表現(xiàn)為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活動中普遍運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非規(guī)范性的法律文書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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